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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长城之下,农耕与游牧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来源:微信公众号-董耀会 / 作者:董耀会 / 日期:2026-06-29 / 浏览:13 次



本期内容:《何以长城》(董耀会 著)第一章概述第一节《认识长城》第二、三部分内容

  二、长城内外地域空间   

长城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分布地域范围甚广。研究长城理所当然要关注长城内外的地域空间,即长城所在的区域。经过历代的建设,长城遍布中国北方的大部分地区。历代长城分布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代长城是中国历代长城中建设得最好、保存得最好的长城。明长城东起鸭绿江,西至甘肃嘉峪关,从东向西行经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6个县(市、区),总长为8851.8千米。此外,邻国境内也保存了部分中国古代长城的遗址和遗迹,比如在朝鲜有中国汉代长城,在蒙古有中国汉、西夏等朝代的长城。

 中国历代长城总图

在古代围绕长城的修建和使用,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边疆特色的地带,历史典籍上常以“北边”“北疆”等称呼这个地区。从历代长城发展的总体情况看,长城建筑从东到西呈带状分布。这决定了中国北方以长城为中心形成的长城区域,同样呈从东向西的带状分布。现代学者常将这一地带称为长城区域、长城沿线、长城地区,考古学界则多称其为长城地带。

林沄将长城区域称为“中国北方长城地带”。他认为,“所谓‘中国北方长城地带’,并非指历代所筑长城经由的全体地域,而是指古来中原农业居民与北方游牧人互相接触的地带”。从这个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地理概念的长城地带,应该包含了不同文化族群交流和交往的特点。尽管不同学科在研究长城区域的情况时使用的名词并不完全一致,所涉及的区域范围也略有差异,但不同学科的长城研究学者普遍认为长城区域与中国历史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以林沄为代表的学者,密切关注长城区域人、地、事之间的互动关系,并注意到长城区域多数地段与农牧交错地带基本重叠这一特点。农牧交错地带即农业和牧业的过渡区,这一地带内游牧与农耕两种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界线并不明确。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地带范围很广,其“分界线是从东北斜贯西南,即东北大兴安岭东麓—辽河上中游—阴山山脉—鄂尔多斯高原东缘(除河套平原)—祁连山脉(除河西走廊)—青藏高原东缘”。东西横跨辽宁、内蒙古、河北、北京、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新疆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历代修建的长城基本上就位于这个区域,并且有很大幅度的南北摆动。

山西省天镇县保平堡(明)-窦佑安拍摄

长城区域与农牧交错带基本重合,是历史与自然双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农牧交错带,人们可以选择农业或牧业作为其主要经济类型,一般来说农牧交错带以北的人们趋向选择牧业,而农牧交错带以南则农耕种植占了绝对优势。这也是人类生活顺应自然条件的结果。随着农、牧两种经济类型的区分,也产生了不同的文化、族群,并进而演化出不同的政治经济体。这些政治经济体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需要和实力,选择主要的活动范围。

以农业立国的政权往往选择维护既有的成果,而不是将帝国无限扩大到无回报或者少回报的地区去。这决定了农耕政权会向北争取土地,但不会无限地向北拓展。因为在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地方,农耕政权也无法维持其统治。农、牧双方争夺的地方基本上属于亦耕亦牧地区,所以农牧交错带两侧不同的政治经济集团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互竞争、相互交织的状态,为生存空间而竞争、争斗、交往甚至合作。

中国在古代沿着农牧交错带修建长城,以军事防御的形式分隔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政治经济势力,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冲突。受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在不同历史时段,东北、华北和西北绝大部分长城区域的农牧交错带、农牧分界点并不一样。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耕政权的管理区域,进而影响长城的修筑位置。秦长城位于战国燕长城以北,汉长城更在秦长城以北。金长城有的地段与秦长城相比,其地理位置更靠北,而明长城则向南推移很远。

除自然变化的影响外,各时段长城区域的具体位置与长城两侧政治势力的强弱也有较大的关系。农耕政权强大时着力向北发展,修建的长城相对更靠北一些;游牧势力强大时驱马南下,农耕政权修建的长城一般会南移一些。

   三、农耕与游牧的同一性和相斥性    

决定农耕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对土地的占有,决定游牧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迁移游牧的自由。概括来说,农耕和游牧两种经济类型在农牧交错带的相斥性,决定了修建长城的意义。长城也为农耕与游牧的交往秩序构建了保障体系。从这样的文化视角能更深入理解长城文化,不然长城研究就走不远也走不深。

在更早的时期,农耕与游牧并没有分离。大约一万年前,欧亚大陆进入新石器时代,逐渐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生活方式。到了青铜时代,人类分化出游牧与农耕两种不同的经济文化类型。这里说的分化不仅是指彼此所具备的特点越来越明显,也是指两者的区别性越来越大。从铁器时代开始,游牧与农耕经济及政权所发生的冲突越来越激烈。2000多年来,这两种不同经济文化类型的族群之间,展开了长期的对抗与交流活动,长城因此而产生。

河北省涞源县白石山段墩台(明)-中国长城遗址调查队拍摄

认识农牧的分离、对抗和交流对于长城研究很重要,而认识这些首先要从认识农业的产生开始。从采集发展到种植,除在工具上出现了碾磨器和磨制石斧并得到广泛使用外,还需要一种可以打破采集、渔猎社会生态平衡的推动力,才能使人类开启农作物种植的生产经济模式。在距今5000多年前,长城地区的原始农业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采集、渔猎等经济类型只充当辅助生产手段。

在距今3500—3000年前,畜牧业才逐渐从原始农业中分离出来。养羊的畜牧业应该是由西向东逐渐发展的。发掘的距今约3800年前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盆地东端的罗布泊孔雀河下游古墓沟遗址的42座墓葬,均陪葬有牛羊角,最多者达26只。死者头戴毡帽,身裹毛巾或毛毯,脚穿牛皮靴,木质葬具上覆盖牛皮。毛织品的出现,说明牧羊业与羊毛加工技术已经传到了中国。

随着马具的广泛应用,游牧民族逐渐形成并不断地扩大自身的生存空间,形成并逐渐强化了以畜牧业为主的游牧经济类型。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仅有零星的马齿及马骨出土,未发现马骨架。位于陕西西安市灞桥区燎原村的商代老牛坡遗址,已经发现有马坑和车马坑。商代晚期的河南安阳武官村北地遗址,出土马骨架117副,表明这个时期养马业已具有一定规模。“车”字在甲骨文中出现于武丁后期,主要在人名、地名和描述占卜场景时使用。

有很多学者对此进行过概括。韩茂莉认为:“由于畜牧业是从原始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因此畜牧区的形成与扩展过程,也就是农耕区的退缩过程;从距今3500~3000年前畜牧业向东、向南甚至向西开始其扩展过程,农耕区在相应方向的退缩始终与之相伴,这样的退缩过程一直持续到汉代。”

游牧是游牧民族的主要生产、生活方式。游牧民族生活在大草原上,放牧和狩猎是他们的日常活动和主要生产方式,牲畜是他们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人生下来便置身于游牧的环境之中,“鞑靼耆婆,在野地生子才毕,用羊毛揩抹,便用羊皮包裹,束在小车内,长四直尺,阔一尺,耆婆径挟之马上而行”“其骑射,则孩时绳束以板,络之马上,随母出入;三岁,以索维之鞍,俾手有所执,从众驰骋;四五岁,挟小弓短矢”(《黑鞑事略》)。游牧经济在这样的地区发展起来,也是人类顺应环境、适者生存的结果。

山西省偏关县老牛湾长城(明)-钟永君拍摄

一般情况下,游牧经济既充分利用自然草场资源,又可以有效地保护生态平衡,形成低投入、高产出的经济模式。有人甚至认为游牧文明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功模式。游牧民族在生产和生活中有很多科学的、先进的观念和方法。牧民们根据四季的变化,把牧场划分为春、夏、秋、冬四个营盘。四季轮换放牧的制度,包含着游牧、轮牧、休牧和禁牧等习惯和规范。牧民在春季营盘放牧畜群时,夏、秋、冬季的牧场处于休牧的状态。循环生产满足了牲畜对草场的需要,同时也对草场起到了有效保护的作用。

游牧经济也并非只有牧养牲畜这单一经济形态,个别有条件的地方也有农业等。考古证明匈奴的木业、毛织业等手工业也比较发达,汉代时匈奴的冶铁业也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其冶铁业主要是生产兵器、重要的工具和马具等。1944年至1951年,在苏联布里亚特蒙古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首府乌兰乌德附近,发掘出属于公元前1世纪的匈奴人所使用的铁器和铸造铁器的模型以及炼铁炉等,还有铁镰、铁铧数件。

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因各地区的地理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中华文明起源中心的黄土地带,由于土壤易于耕作、水资源丰富,率先进入了比较先进的农业生产阶段。灌溉技术的出现使农业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组织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促使力量较强大的政权开始了活动区域及势力范围的扩张。

长城主要部分由中原王朝修建,少部分由其他民族政权修建。中原王朝和游牧政权处于对峙状态下,定居的农耕政权沿着传统的农牧交错地带修筑长城,防御游牧民族的南下。“在中华民族同时存在多个政权的分裂时期,各个政权的统治者都视自己控制的政权为中国的一部分,古长城也是作为彼此设防的军事工程存在的。”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一些少数民族政权,修建过以防御中原王朝为目的的长城。

秦汉以来,游牧势力频繁南下,对长城以内的农耕社会构成巨大的威胁。其中先后经历了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契丹、蒙古等势力的南下,这样一来保境安民便成为历代中原王朝统治者的当务之急。中原王朝与草原社会的关系成为边疆史研究的重点之一。传统的历史研究以农耕社会为主体,游牧社会多处于客体的地位。拉铁摩尔认为,正像专门化的农业文明一样,游牧文明也是畜牧经济高度专门化的产物,二者并无优劣之分。

游牧作为一种与干旱、半干旱草原环境相适应的生活方式,也有很大的缺陷。第一,不能有效地抵御自然环境,诸如气候的异常变化带来的灾害;第二,游牧社会内部不能有效地管控武力冲突,以致战火不断;第三,在牲畜较大规模增长过程中,若不能有效地解决牲畜与草地的矛盾,也会给草原带来灾难。对这些问题,明代人认识得很清楚。

成化六年(1470)三月,延绥镇巡抚王锐向朝廷奏请建设民堡时便说:“团堡以卫民生。谓榆林一带地方,既添兵以分守,又设险以御寇。然其军民所处,多临边塞。乞敕所司,就于居民所聚之处,相度地宜,筑为寨堡,务为坚厚,量其所容,将附近居民聚为一处。无事之时,听其耕牧;遇有声息,各相护守,则寇盗无从剽掠,地方可保无虞。”(《明宪宗实录》)

英国剑桥大学麦克唐纳考古研究所于2000年1月在剑桥举办了题为“欧亚草原史前晚期的开发”的国际会议。这次会议后出版了名为《欧亚草原东西方的古代交往》的文集,从物质文化和经济类型两方面入手,探讨了欧亚草原文化的交流;从物质文化方面探讨了文化之间的联系;通过畜牧或游牧的起源,了解文化之间的交往、草原文化的作用及其对农业文明地区的影响。对欧亚草原经济类型发展的研究,为中国北方长城地带经济类型的演变研究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参考体系。

长城所防御的游牧民族,并不完全是历史文献所记载的蛮、夷、戎、狄。先秦时期称建立精耕灌溉农业地区的族群为华夏,非华夏族群则被泛称为西戎、北狄、南蛮、东夷。早期史书时有“蛮、夷、戎、狄”的记载,有些学者将他们直接视为游牧民族似不妥当。关于这一点,目前强调得不够。

林沄认为,依据北方长城地带田野发掘资料,结合环境学和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可以得知:“先秦文献中的戎、狄,和战国才活跃在北方长城地带的东胡、匈奴并非同一族群。北方长城地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基本上是农业地带,它之变为游牧人往来驰骋的地带,是文化、生态环境、族群等变动的因素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一个复杂过程。在这种新认识下对先秦的原始文献(包括地下出土的文献)作重新分析,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自然条件决定了长城内外农牧经济类型的不一样,有了长城并没有阻断长城内外的联系。比如明代“宣大地区的汉族军民与边墙之外的少数民族通过战争与和平的接触,不同的区域文化在这里交汇,丰富了这一地区军民的社会生活;不同民族之间的融通与交流,不同地区的文化类型呈现在边疆地区,创造了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化”。

游牧民族对农耕地区的侵扰是世界文明古国普遍面临的问题,因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游牧民族侵扰造成的影响在各国也不一样。两河流域、古埃及和古印度的农耕文明创造者既无天险可守,也没有修筑中国长城这样的防御工事,所以在游牧民族的反复冲击和征服面前,遭受到严重摧残。约公元前6500年,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创造农耕文明的苏美尔人于下游地区建造了城市,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这种已经开始通过凿渠灌溉提高农业收成,并创造了楔形文字的古老农耕文明,后来被来自上游西北部操闪米特语的游牧民族——阿摩利人和亚述人所摧毁。他们的语言也被闪米特语所取代,其种族也因与征服者混合而消失了。“拜占庭和波斯帝国势力强大,足以击退侵略者;而西方却长期屡遭日耳曼人、匈奴人、穆斯林、马扎尔人和维京人的侵略,因此,其旧秩序遭到破坏的程度,比欧亚大陆其他地区远为严重。”

今天游牧作为一种经济类型,在干旱、半干旱草原环境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一步一步地消失,完全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内蒙古草原作为游牧民族生存的基础,从自然环境来说没有本质的变化,但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的社会环境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化、定居化和商品化影响越来越大,加之佛教的普及和盟旗制的建立,都促进了草原地区牧民的定居生活。

总的来说,游牧作为一种经济生产方式既不能适应气候的变迁,也无法有效地抵抗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特别是游牧社会内部发生激烈的冲突和战争时,游牧经济受到的影响极大。另外,随着草原地区人口的增加,游牧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无法有效解决牲畜与草地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游牧作为一种经济类型逐渐淡出历史,甚至彻底消失都是历史的大势所趋。

长城内外不同的民族和政权,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谁也离不开谁的“共同体”,显然不是因为农耕政权和游牧政权彼此政治上的高度互信和行动上的高度契合。有的时候类似的抢掠行动,性质十分恶劣。但是农牧政权彼此之间依然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完全取决于互相之间的需要。如果说双方有共同点的话,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互相需要,才是农牧之间最重要的共同点。当然,在东北地区,长城面对的渔牧民族和狩猎民族也具有类似的情形。

长城的修筑需要耗费大量财力,同时也要劳役民众,这对于主张从“民本”思想出发,节约财政、爱惜民力的儒家士大夫集团来讲,具有一种内在的冲击。中国古代修筑长城的巨大开支,是每个政权在开展这项工程之前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反对违反季节规律征发民众赋役的思想,也很早便已产生。不按照季节,违背农时征发赋役,将会导致百姓生存无法获得保障,政权也将最终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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